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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/卡式台胞証申請流程

卡式台胞証申請流程

新辦護照

7天

新辦卡式台胞證

7天

卡式台胞證急件

4天

卡式台胞證遺失/毀損件

7天

卡式台胞證遺失/毀損件急件

4天

新辦護照

所需資料

首次辦理護照者:

**首次申請普通護照必須本人親自至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、南、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辦理;或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(市)任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,始得委任代理人續辦護照。另自101年8月15日起未滿14歲者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請求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人別確認,不受戶籍所在地之限制。 

其他所需證件:

  • 1.請填繳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。
  • 2.請繳交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(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,不含邊框)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乙式2張,照片一張黏貼,另一張浮貼於申請書。照片規格:請參閱注意事項1. 護照親辦照片規格說明 。
  • 3.年滿14歲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(驗畢退還),並將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(正面影本上須顯示其換補發日期)。
  • 4.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,請繳驗戶口名簿正本(驗畢退還,另請保留完整記事欄)及附繳影本乙份或繳交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(請保留完整記事欄)。
  • 5.未滿14歲者首次申請護照應由直系血親尊親屬、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親自辦理。陪同辦理者應繳驗親屬關係證明文件(如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,或政府機關核發可資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正本及影本)。
  • 6..在臺設有戶籍的未成年人,其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、外國人、無國籍人士、大陸地區人民或港、澳地區居民者,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辦事處申請。
  • 7.自101年8月15日起未滿14歲者得向任一地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人別確認。

 

費用:$1,800.- 

新辦卡式台胞證

所需資料
  • 護照正本(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)
  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14歲以上都要身分證影本,14歲以下需加附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,不接受戶口名簿影本)
  • 未滿16足歲者,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有更改姓名或基本資料者,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(記事內容需詳列全部的改名記錄,不得省略)
  • 二吋彩色白底6個月內近照1張
  • 送7天件後不得更改為急件,也無法臨時撤件
  • 原大陸籍者須加附【大陸地區除戶證明】,撤件不退費
  • 出生地在西藏,需附個人詳細戶謄,如要補其他資料待通知後再補,依申請人狀況沒有固定的工作天數
  • 出生地在國外的台灣居民辦理台胞證須知
  • 各項證件影本,不能使用傳真或拍照方式,只接受1:1比例清晰的影印本或掃描檔,而且不可以放大或縮小 ,不可書寫任何文字
  • 送件後查出有效期舊證撤件不辦者,需收取手續費300元;因特殊身分不准件者,中旅社不退費

 

費用:$1,700.- 

卡式台胞證急件

所需資料
  • 護照正本(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)
  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14歲以上都要身分證影本,14歲以下需加附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,不接受戶口名簿影本)
  • 未滿16足歲者,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有更改姓名或基本資料者,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(記事內容需詳列全部的改名記錄,不得省略)
  • 二吋彩色白底6個月內近照1張
  • 送急件無法臨時撤件
  • 原大陸籍者須加附【大陸地區除戶證明】,撤件不退費
  • 出生地在西藏,需附個人詳細戶謄,如要補其他資料待通知後再補,依申請人狀況沒有固定的工作天數
  • 出生地在國外的台灣居民辦理台胞證須知
  • 各項證件影本,不能使用傳真或拍照方式,只接受1:1比例清晰的影印本或掃描檔,而且不可以放大或縮小 ,不可書寫任何文字
  • 送件後查出有效期舊證撤件不辦者,需收取手續費300元;因特殊身分不准件者,中旅社不退費

 

費用:$2,600.- 

 

卡式台胞證遺失/毀損件

所需資料
  • 護照正本(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)
  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14歲以上都要身分證影本,14歲以下需加附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,不接受戶口名簿影本)
  • 未滿16足歲者,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有更改姓名或基本資料者,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(記事內容需詳列全部的改名記錄,不得省略)
  • 二吋彩色白底6個月內近照1張
  • 送7天件後不得更改為急件,也無法臨時撤件
  • 原大陸籍者須加附【大陸地區除戶證明】,撤件不退費
  • 出生地在西藏,需附個人詳細戶謄,如要補其他資料待通知後再補,依申請人狀況沒有固定的工作天數
  • 出生地在國外的台灣居民辦理台胞證須知
  • 各項證件影本,不能使用傳真或拍照方式,只接受1:1比例清晰的影印本或掃描檔,而且不可以放大或縮小 ,不可書寫任何文字
  • 送件後查出有效期舊證撤件不辦者,需收取手續費300元;因特殊身分不准件者,中旅社不退費

 

費用:$2,800.- 

 

卡式台胞證遺失/毀損件急件

所需資料
  • 護照正本(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)
  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14歲以上都要身分證影本,14歲以下需加附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,不接受戶口名簿影本)
  • 未滿16足歲者,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有更改姓名或基本資料者,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(記事內容需詳列全部的改名記錄,不得省略)
  • 二吋彩色白底6個月內近照1張
  • 送7天件後不得更改為急件,也無法臨時撤件
  • 原大陸籍者須加附【大陸地區除戶證明】,撤件不退費
  • 出生地在西藏,需附個人詳細戶謄,如要補其他資料待通知後再補,依申請人狀況沒有固定的工作天數
  • 出生地在國外的台灣居民辦理台胞證須知
  • 各項證件影本,不能使用傳真或拍照方式,只接受1:1比例清晰的影印本或掃描檔,而且不可以放大或縮小 ,不可書寫任何文字
  • 送件後查出有效期舊證撤件不辦者,需收取手續費300元;因特殊身分不准件者,中旅社不退費

 

費用:$3,600.-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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